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切實做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工作,強化工作責任,嚴明工作紀律,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縣級以上農機化主管部門,應當依照本制度落實責任,組織開展農機購置補貼工作。
第三條 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的工作原則。實行“主要領導負總責、主管領導負全責、工作人員直接負責”的責任機制。
第四條 各級農機化主管部門,應當在本級人民政府領導下,組織開展農機購置補貼工作。
第五條 各級農機化主管部門,應當把推行農機購置補貼崗位責任制,作為優(yōu)化機制、改進作風和推進工作的重要方法。
第二章 責任內容
第六條 省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責任:
?。ㄒ唬∝斦块T及其他有關部門,制定全省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指導全省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工作;
?。ǘ∝斦捌渌嘘P部門,確定全省年度補貼產(chǎn)品種類、補貼機具品目和補貼范圍;
?。ㄈ┙M織有關專家開展補貼產(chǎn)品的補貼額分類分檔測算和補貼額分類分檔一覽表制定并予以公布;
?。ㄋ模┙M織市(州)、縣(市、區(qū))農機化主管部門開展補貼資金需求申報工作;
?。ㄎ澹┮罁?jù)省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政策,將補貼資金分配指標報送省財政部門下達補貼資金;
?。θ∞r機購置補貼實施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對市(州)、縣(市、區(qū))農機化主管部門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績效考核;
(七)建立全省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推行政務公開;
?。ò耍┱{查處理群眾來電、來信、來訪及上級交辦的反映農機購置補貼有關問題;
?。ň牛┥霞夀r機化主管部門交辦的工作。
第七條 市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責任:
?。ㄒ唬┙M織落實農機購置補貼政策;
?。ǘ┱{查處理群眾來電、來信、來訪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反映農機購置補貼有關問題;
?。ㄈ┙M織對所轄縣級農機部門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情況進行年度績效考核;
?。ㄋ模┥霞夀r機化主管部門交辦的工作。
第八條 縣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責任:
?。ㄒ唬┙M織落實農機購置補貼政策;
?。ǘ╅_展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宣傳;
(三)負責農機購置補貼資金需求申報;
?。ㄋ模┲笇оl(xiāng)級農機機構做好農機購置補貼具體實施工作;
?。ㄎ澹┴撠熧徶醚a貼機具核驗數(shù)據(jù)上傳錄入和系統(tǒng)維護等工作;
(六)負責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工作,按照要求建立縣級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及時公布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補貼實施方案和工作情況;
?。ㄆ撸徍搜a貼資金結算初審意見,并向縣(市、區(qū))財政局報送補貼資金結算審核意見;
?。ò耍┴撠熝a貼機具核驗工作;
?。ň牛┴撠熝a貼機具信息檔案管理;
?。ㄊ┴撠熤贫üぷ骷o律、崗位責任等相關管理制度并嚴格實施;
?。ㄊ唬┌凑找?guī)定報送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情況和工作總結;
?。ㄊ┥霞夀r機化主管部門交辦的工作。
第三章 責任獎懲
第九條 市級農機化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要求,加強對本轄區(qū)的縣(市、區(qū))農機主管部門的專項考核,對規(guī)范操作,成效顯著的縣(市、區(qū))農機主管部門給予表彰。對違反政策規(guī)定管理不到位或造成嚴重影響的農機主管部門,給予通報批評。
第十條 對未按規(guī)定實施農機購置補貼的縣(市、區(qū))農機主管部門,屬于管理部門責任的,視情況采取定期不定期通報的方式通報;影響嚴重的,通報當?shù)攸h委、政府;屬于個人責任的,嚴格按照責任追究相關規(guī)定處理。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一條 本制度由吉林省農業(yè)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