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農機字〔2011〕408號
各市(州)農委、縣(市、區(qū))農機(農業(yè))局、財政局:
吉林省農機化推廣補助專項資金項目已連續(xù)實施五年,通過項目的示范引導,對加快提升我省主要糧食作物薄弱生產環(huán)節(jié)機械化水平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保護性耕作、水稻育插秧、玉米機械化收獲等項技術通過項目帶動,實現(xiàn)了重大突破,并在全省形成了良好的發(fā)展勢頭。
為進一步鞏固和擴大農機化新技術的示范推廣成果,現(xiàn)就申報2011年農機化推廣補助專項資金項目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金支持重點
重點支持機械化保護性耕作、高水平水稻育插秧機械化和玉米秸稈綜合利用三項技術的示范推廣。其中,機械化保護性耕作支持不超過15個項目,高水平水稻育插秧機械化支持不超過6個項目,玉米秸稈綜合利用技術支持不超過3個項目。原則上同一個縣份只安排一個項目。另安排一項保護性耕作技術效果監(jiān)測項目。
二、項目申報范圍
機械化保護性耕作技術重點安排中、西部玉米主產縣,高水平水稻育插秧機械化重點支持水稻主產縣,玉米秸稈綜合利用技術重點支持玉米主產縣。項目申報單位為縣級農機、財政部門,建設主體為農機(農業(yè))專業(yè)生產合作組織或農機大戶。
三、項目申報時間
項目申報時間截止為9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項目申報書和實施方案實行紙質文件與電子文檔雙報送制,紙質文件一式3份,圖書式裝訂成冊,分送省農機局2份,省財政廳農業(yè)處1份。電子文件通過E-mail或移動介質報送。申報材料一經送達,不得再進行調整和變換。
四 、申報工作要求
詳見附件《2011年度吉林省農機化推廣補助專項資金項目立項指南》。
各市(州)、縣(市、區(qū))農機、財政主管部門,要按照吉林省農委、吉林省財政廳《吉林省農業(yè)機械推廣補助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吉財農〔2007〕40號)文件精神和立項指南要求,認真組織項目申報工作。
聯(lián) 系 人:省農機局 劉玉梅
聯(lián)系電話:0431-88906325、15699561967
電子信箱:lym9715@163.com
聯(lián) 系 人:省財政廳農財處 楊春杰
聯(lián)系電話:0431-88550794
附件:1、2011年度吉林省農機化推廣補助專項資金項目立項指南
2、2011年吉林省農機化推廣補助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書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