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農機字[2010]22號
各市、州農委(農機局),縣(市、區(qū))農機(農業(yè))局:
為了加強農機購置補貼等項工作的管理,切實落實好各項農機購置補貼等各項惠農扶持政策,了解各地工作進展情況和存在的問題,推動農機化各項工作的順利實施,省農機局決定擬對全省2009年~2010年農機購置補貼、全程農機化示范區(qū)建設等重點工作情況進行檢查調研。現(xiàn)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檢查調研主要內容
1、2009年農機購置補貼及全程農機化示范區(qū)建設情況。
2、2010年農機購置補貼及全程農機化示范區(qū)建設工作落實情況。
3、機械深松整地工作情況。
4、2009年保護性耕作及玉米機械收獲示范推廣項目實施工作情況。
二、檢查調研方法
一是聽取縣(市、區(qū))農機部門工作匯報,召開座談會;二是深入農戶項目示范點、農機購置補貼經銷商及農機補貼生產企業(yè)實際考察相結合的形式進行。
三、檢查調研人員分組及檢查地點
第一組:成洪、閆成林、曹純華,負責吉林市、遼源市、通化市、白山市、延邊州。
第二組:翟延華、宋波、苑志堅,負責長春市、四平市、松原市、白城市。
四、檢查調研時間
2010年5月6日至5月31日。
五、要求
1、各市(州)、縣(市、區(qū))要按照檢查、調研要求,準備好匯報材料,要求被檢查部門的主要領導親自匯報,要實事求是,有重點的做好匯報,客觀全面反映本地區(qū)農機化重點工作的新情況、新問題、新思路、新做法。并提交書面匯報材料。
2、每個縣(市、區(qū))提供3~5個農機大戶或農機合作組織、1~2個農機購置補貼經銷商或農機補貼生產企業(yè)作為抽檢對象。
3、檢查調研工作要輕車從簡、減化程序、突出效果、提高效率,各組在完成檢查調研后一周之內提交檢查調研報告。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