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縣(市、區(qū))農委、農機(農業(yè))局: 吉農機字[2008]55號文件<關于上報2008年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總結及2009年農機購置補貼、示范區(qū)建設項目需求計劃的通知>中的附表內容有變動,望各市(州)、縣(市、區(qū))農委、農機(農業(yè))局等有關單位到原通知的附件中重新下載使用。 二00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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