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延吉市農機管理總站召開2016年農機購置補貼會議,各站所負責人及各鎮(zhèn)農機站站長參加了此次會議。
會議共同研究2016年的農機補貼重要工作事項,操作方式、操作時間、操作程序及各項工作措施,會上宣讀了《延吉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2016年度延吉市農業(yè)機械購置補貼政策的通知》和《2016年延吉市農機購置補貼操作流程》。
根據《吉林省農業(yè)委員會 吉林省財政廳關于2015-2017年農業(yè)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吉農機發(fā)【2015】3號)、 《吉林省農業(yè)委員會 吉林省財政廳關于2016年吉林省農業(yè)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意見》(吉農機發(fā)【2016】1號)、《2015-2017年延吉市農業(yè)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延市政辦發(fā)【2015】18號)文件精神,2016年度延吉市國家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和實施辦法在總體保持不變的基礎上也做出適當調整,由市政府下發(fā)了《延吉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2016年度延吉市農業(yè)機械購置補貼政策的通知》(延市政函[2016]130號)。以推進延吉市糧食生產的全程機械化為重點,突出了補貼的普惠性,在操作上簡化了程序,切實做到便民惠民。